我市在全省率先出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“一攬子”政策
12月4日,市政府第29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《盤錦市知識產權創造運用鼓勵政策》,近日予以印發,盤錦成為我省率先出臺知識產權創造運用“一攬子”政策的城市。
該政策以2017年《盤錦市加快創新型城市建設若干政策》為藍本,對標知識產權工作新任務新要求和鞍山、營口等地做法,并廣泛征求企業、園區、機構和上級主管部門意見,對商標、專利等狹義上知識產權創造運用進行鼓勵,包括鼓勵各類主體知識產權創造、鼓勵爭創省級國家級獎項、鼓勵企業知識產權工作、鼓勵知識產權金融工作和鼓勵提升產業創新能力5個方面的內容。
與《盤錦市加快創新型城市建設若干政策》相比,《盤錦市知識產權創造運用鼓勵政策》在5個方面有所完善和創新:在鼓勵對象的范圍上,由原來只對發明創造的企業進行補助,擴大到對包括企、事業單位、社會團體及個人在內的各類發明創造主體進行補助;在鼓勵爭創國家獎項上,在只獎勵中國專利金獎、優秀獎的基礎上,增加了對中國專利銀獎,遼寧省專利一、二、三等獎進行獎勵;在鼓勵企業知識產權工作上,明確了對貫徹《企業知識產權管理規范》國家標準通過達標認證的企業予以10萬元的獎勵額度,在保留對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予以獎勵的同時,增加了對知識產權示范企業更高額度的獎勵;在鼓勵知識產權金融工作上,在保留知識產權質押貸款貼息補助的基礎上,增加了補貼擔保費用和支持開展專利保險業務的內容;依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的要求,增加了對提升產業創新能力予以支持的內容。
鼓勵政策還增加了獎補資金的渠道問題,明確了省、市政策協同、財政獎勵和政府基金互補的保障體系。以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為例,貸款企業完成還貸后可以享受到包括貼息、補貼擔保費用等在內的總計2.925%的政策紅利。宣傳貫徹鼓勵政策已納入2020年度工作計劃,市市場監管局暨知識產權局正在按市政府主要領導要求,加強宣傳解讀和政策引導,落實省市政策對接、新舊政策銜接,擴大政策知曉面,加快工作補齊短板,確保明年順利通過國家知識產權試點城市考核驗收,引領“十四五”盤錦市知識產權工作再上新臺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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